德宏: 今年1至10月处置问题线索305件党政纪处分109人

发布时间:2016-11-17 14:44:06   来源:德宏州纪委

“把握‘三类重点人’‘三个时间节点’,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六大纪律’为标尺,严格落实问题线索处置‘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 ’五类处置标准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制度,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动态清零’。”德宏州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今年1至10月,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415件,处置反映问题线索305件,立案184件200人,结案10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9人,其中县处级5人、乡科级21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46名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

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从盯住少数转向盯住多数,从片面执纪审查转向抓早抓小,从单打一转向多样化,从贪大求全转向快查快结。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发力,攥紧十指,严惩腐败,形成合力。整合派出力量,明确各派出(驻)机构按照职能相近、力量平衡、重点突出的原则,对监督联系单位进行分片负责,各纪检监察室抽调对应的纪工委领导参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现4个纪检监察室与7个派出纪工委的人员力量整合。整合县市力量,认真落实“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探索完善“联合执纪审查”、“片区协作执纪审查”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实现州县两级纪委资源共享。整合乡镇力量,实行“县纪委常委联系”、“乡镇划片区协作”、“乡案县审”等办法,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传导,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现年内消除乡镇纪委“零办案”。整合组织、审计、法院、检察、公安等职能部门优势,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增强惩治腐败整体合力;同时,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制定《中共德宏州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三库三防”联动机制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多部门防逃追逃联动机制,加强中缅跨境反腐败合作。

此外,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出台《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试行)》,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避免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今年1至10月,开展谈话函询87件,其中采取“谁分管谁谈话”的方式,委托同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谈话22件23人。(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