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负责同志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红河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的要求,通过开展“五个一”活动,压实责任,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着力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滋生,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开展一次学习宣传活动。围绕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共征订《准则》《条例》共1200余册,县级集中学习活动3批次1100人次,发放学习手册1800份。
组织一次专题研讨活动。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我要怎么做”为主题开展研讨活动,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个别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要求限期整改。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下大气力加以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截止目前,全县共有24个党委(党组)和51个县属部门开展了专题研讨活动,共收集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68份186条。
召开座谈会层层传导责任压力
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围绕各级党组织和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严肃换届纪律及各单位职能特点、廉政风险程度、职工思想状况、平时表现及社会反响等实际,以廉政、作风、效能、服务等方面为谈话重点,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对廉政风险重点单位人员进行预防性教育;对廉政风险小的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普通性教育;对有苗头问题的单位及人员进行专题性教育。今年1至10月,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提醒谈话班子成员16人,约谈2人,班子成员提醒谈话乡镇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54人。县纪委谈话函询15件15人,提醒谈话2人,约谈4人,诫勉谈话5人,批评教育8人,问责科级领导干部12人。
组织一次廉政党课活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坚持为党员干部讲廉政党课,开展理想信念、作风建设、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等方面的教育,推动了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营造全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2016年以来,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县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下基层讲廉政党课96人次,4100余名基层党员干部受到廉政教育。
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组织一次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剖析近年来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以案说纪、以案施教,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赴法院参加庭审旁听活动,情景化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共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0余部38场次,典型案例通报1次16件,通过廉政短信平台向全县5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6批次8300余条。先后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19批次,700余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组织开展以案说法观摩庭审教育4次246人。(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