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领导“八小时以外”情况公示栏
八小时以外,个人行为是自由的,干部职工去哪里,干什么,做没做违法违纪的事,单位无法直接在第一时间获知。2013年马关县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吕某某因参与“全能神”邪教被开除党籍,这个问题可以看出单位对其八小时以外的情况疏于监督管理。吕某某,在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多年,处于监督执纪的关键岗位,而八小时以外思想动向,在案发前根本没有了解和掌握。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做到八小时以内和八小时以外一个样,成为了纪检监察机关一直在探索的一个课题。
为有效掌握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相关信息,安好工作之余的纪律作风“探头”,把预防警报拉响在平时。近日,马关县出台《科级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实行报备表自查、问卷表核查、明察暗访督查的“三查”方式强化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
一是统一制定并发放干部个人“八小时以外”报备表,明确要求干部如实填写个人事项,交纪委审查后对外进行公示,有效杜绝干部虚报伪报;二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向干部家属发放干部“八小时外”管理问卷调查表,并将填报情况与个人自查情况进行对比,对发现出入的进行走访核实,确保干部报告实现真实可靠;三是派出专项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类娱乐场所、高消费商品进行明察暗访,摸清干部“八小时外”活动脉络,发现干部问题并严格进行处理。截至目前,该县共组织干部开展自检自查674人次,发放问卷调查表100余份,开展专项督查1次,提出意见建议4条。
办法出台,干部和家属的反映如何?八寨镇副镇长说:“县委出台《科级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很好,能够有效的监督管理好干部职工的八小时外情况,可以早发现、早防范、早处理,把将发生的问题风险消灭在萌芽阶段。”其家属唐本芬在填写问卷调查表时,提出:“建议加强领导干部“家庭道德”的教育和督查,单位家庭联动,将能更好的了解掌控领导干部思想动态、情绪、社交、兴趣、爱好及反常举动,做到提前防范。”(马关县纪委组织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