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成效初显

发布时间:2016-11-10 08:42:44   来源:玉溪市纪委

在执纪监督过程中,澄江县准确把握“四种形态”深刻内涵,灵活运用,既用纪律盯紧“关键少数”,又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

积极实践第一种形态,约谈、提醒谈话、谈话函询成常态。制定出台《澄江县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党委(党组)要将实践“四种形态”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积极实践“第一种形态”,充分运用提醒谈话、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体现对干部队伍的严管和厚爱,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以来,澄江县党委(党组)班子成员约谈、提醒谈话105人。 强化纪委责任落实,在执纪监督过程中,将监督关口前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常态化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政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今年以来,全县谈话函询74件次,占问题线索处置数的72.55%。

用好第二、三种形态,组织处理和党纪轻处分并用。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防于未萌之先,而克于方萌之际”,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错演变成大错、小患酿造成大祸,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让党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种方式处置,做好问题线索的收集研判。对涉嫌违纪,但问题不太严重,本人能够主动说明情况的,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今年以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党纪轻处分19人。  

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依纪依法严惩。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针对“极极少数”,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对严重违反“六大纪律”,问题性质严重的党员干部,坚决给予党纪重处分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今年以来,给予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重处分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