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开展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

发布时间:2016-11-10 08:35:12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工作的部署要求,保山市委及时印发《保山市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实施方案》,对“回头看”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市委组织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成立检查组,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各县(市、区)、各园区、各部门在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工作中还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2013年以来,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以执行不到位、监管不力、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为重点,不断加大问责力度。全市共问责领导干部396人,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6人、乡科级干部178人、一般干部212人。通过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公款吃喝明显减少,公车管理得到加强,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群众反映较好。

针对干部群众深恶痛绝的“四风”、“为官不为”等问题,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以先进典型为镜、以具体案例为鉴,深入查找出班子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5789个,锁定“问题清单”5564个;查找出班子成员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20817个,锁定“问题清单”20644个。

全市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共批评教育212人、诫勉谈话90人、依纪依规处理49人,完成整改事项462项。发现存在“为官不为”问题251人、问题449个,曝光典型案例13例。通过抓整治整改,干部作风明显转好,干事创业劲头更足,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中不严不实和不忠诚不干净不担当的问题进一步解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环境进一步形成。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改进和创新监督检查方式,逐步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全覆盖。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严明纪律要求,开展明察暗访,狠刹公款吃喝、拜年送礼、滥发钱物、铺张浪费、公车私用、跑官拉票等歪风。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7起,处理147人(其中处级干部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4人,对发现和查处的问题一律通报曝光。

通过开展“回头看”,促进各级党委(党组)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相关要求,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深入纠正“四风”负总责。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全力协助党委(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聚焦中心、突出主业,落实监督责任。持之以恒推进纪律作风建设,继续保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相关要求,更加注重把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巩固已有成效与深化整改落实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与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继续盯住具体问题,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行为。继续盯住每一个重要时间节点,加大纪律审查和曝光力度,不断发出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杨艳 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