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出实招动真格让“两个责任”落地有声

发布时间:2016-11-10 08:24:42   来源:玉溪市纪委

“我多次开会强调财经纪律,还是出了问题!”因为下属挪用公款被县纪委立案调查,作为主要领导的华宁县盘溪镇中心医院院长梅某也受到“牵连”,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他因此感到有些“冤”。

“你是讲了,但没起作用,没有尽到党风廉洁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梅某没想到,纪委动真格了。

下属出问题,领导也要挨“板子”。“问责之鞭”向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发出严正告诫:纪律面前无小事,从严治党非儿戏!

在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中,玉溪市动真格、严问责,不手软、不徇情,“挂帅”扛责、述廉晒绩、“打板”问责、“列单”约谈、“开方”整改……一系列“组合拳”,打出了层层传导压力的势头,打出了真抓实干的劲头,也打出了扑面而来的清风。

挂帅出征”“扛”起责任传压力

“廉洁建设、反腐败,这不是纪委的事么?”这种“甩手掌柜”的论调,是一些地方党委“一把手”的习惯思维。

“一年开几次会、听几次汇报,做做样子,念念稿子,强调一下重要性,就可以了!”只想“挂帅”不愿“出征”,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是一些人的真实心态。

岂能在责任面前“打盹装睡”?下属违纪违规,领导难辞其咎!

单位职工接受宴请,主要领导受到问责;财务人员违反财经纪律规定,单位领导受到纪律处分……

“他个人犯下的错误,怎么还要处理我们?”有人喊冤。

“该抓的没抓好,该管的没有管住,对发生在身边的腐败问题置若罔闻,这样的责任不追究,落实主体责任岂不成了一句空话?”市委领导态度坚决。

“不姑息、不手软,党委牵头动真碰硬已成常态。”2015年12月7日,玉溪市一则通报引发热议。江川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未能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分管副县长普朝鹏受到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

落实责任中,玉溪市各级党委感觉碰到了不少“硬茬”。

玉溪市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单位领导进行责任追究;澄江县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警示约谈;华宁县开展县级巡察工作,对各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导,逐一下发整改通知单,廉政约谈问题较多单位。

……

压力催生动力,上率带动下行。思想上“对表”,行动上“看齐”,分责、定责、履责,一张党风廉洁建设“责任网”在全市上下悄然铺开、落地生根。

年终述廉“晒”出成绩亮家底

“本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与局分管领导签订了《“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组织专题研究党风廉洁建设工作4次,上廉政党课1次……”“我在落实党风廉洁建设工作中,党委的主体责任还没有履行得好”……

2016年1月21日,在玉溪市纪委四届七次全会上,27名党委“一把手”向全会述责述廉,现场“摆工作”、当面“晒家底”。

会前,接到要在纪委全会上“过堂应考”的通知,市财政局党组书记认真梳理了一年来抓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的情况,工作做得好和不好都写在报告里。他从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执行廉洁从政规定情况、执行改进作风相关规定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等五方面进行了陈述。纪委委员听完后提出了问题。“你的回答我很满意!”

除了现场述廉述责,市纪委还通过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群众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评价,确保掌握第一手资料。

述责述廉结束后,一个个犀利的问题抛出,27名党委“一把手”有的提出解决措施,有的当场承诺积极整改。纪委委员根据述职情况现场评分,“成绩单”纳入干部考核评定结果,作为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公开述廉述责、委员质询、现场评议、领导点评”,通过“四堂会审”给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套上了“紧箍咒”。“述廉述责述出了压力,作为‘第一责任人’,我感到了肩上的压力和胆子。”参加述廉述责的一位党组书记深有感触地说到。

主体责任落实不是一“评”了之,而是将收集到的问题转入“清单管理”。查摆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形成“交办清单”、整改落实形成“办结清单”,“交账”方可“销号”。通过从严问责、通报曝光、专题约谈等“再监督”手段,进行压力传导。

党委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促使了纪委监督责任的履行。今年1至10月,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738件(次),立案275件,结案239件,处分各类违纪人员258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