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严格督查公务用车改革

发布时间:2016-11-08 15:23:21   来源:曲靖市纪委

2016年5月9日,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了《曲靖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曲靖成为全省首批获得批准的5个州市之一。几个月来,曲靖市各级各部门科学谋划、精准发力、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保留车辆管理规范有序,取消车辆拍卖获得成功,司勤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为了保障车改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曲靖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周密制定并印发车改实施方案,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和微博等媒体,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及时解答领导、干部、司勤人员及群众所关心和疑惑的问题。同时,宣传报道车改工作推进情况、车改取消车辆处置情况等,营造全社会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曲靖市委、市政府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列为2016年全市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重点,在车改过程中严明纪律,规定: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应急、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曲靖市纪检监察机关对违反“六个不得”规定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表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的坚决态度。各县(市、区)、市直党政机关对“拿钱不干事、没车不办公、钱少不出门”等懒政行为采取有效手段及时纠正,并严格日常管理和考核监督。公务车辆封停后,曲靖市纪委对保留车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数次明察暗访,由于前期宣传教育、取消车辆拍卖、监督检查等基础工作做得扎实,从察访结果看,各参改单位均按规定使用保留车辆,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目前,市直参改单位司勤人员转岗分流等工作已经完成,各部门保留的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标识喷涂全部完成。市直参改部门公车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为推进县、乡两级车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