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纪委10个规定动作把“做合格党员”压实到每一个支部

发布时间:2016-11-08 08:02:33   来源:德宏州纪委

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州预防腐败局机关党委印发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10-12月工作安排》,明确10个规定动作,把“做合格党员”的要求细化压实到每个支部。

10至12月为“做合格党员”专题,德宏州纪委确定了10个重点学习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改进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云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州预防腐败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材料(2)》《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要求各支部结合实际拓展学习教育内容。

德宏州纪委规定支部完成10个规定动作“做合格党员”:一是督促党员开展好自学活动;二是围绕“做合格党员”撰写一篇心得体会;三是严格执行“党费日”;四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围绕“如何做合格党员”进行讨论交流,对照合格党员要求,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支部书记以“如何做合格党员”为主题讲授1次党课;五是组织一次“做合格党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担当有为”专题讨论;六是开展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活动,深化学习效果;七是纪委副书记讲授1次党课;八是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分别召开委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机关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九是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十是严格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把党员参与“每周一学”、“每月一考”及支部学习等情况纳入积分制管理。

“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德宏州纪委要求,党支部书记是学习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要抓好“做合格党员”专题学习内容和规定动作的落实,既保证学习任务的完成,又要用学习教育的成果促进各项工作。(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