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派单制”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精准履职

发布时间:2016-11-06 08:26:31   来源:文山州纪委

近日,文山州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职责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明确了派单对象和方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晰,主体明确,落实到位,精准履职。

办法明确了派单对象是州委常委、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州政协党组书记、州人民政府党员副州长。

办法规定州纪委每季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要求,对派单对象在季度内需要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相关工作分别列出责任清单,报经州委主要领导同意后予以派出。并按照一人一档建立派单对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履责档案资料。要求州委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上季度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报告,派出本季度主体责任清单。

办法要求各县(市)委、州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市)、本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清单,按季度进行派单,并建立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办法明确,州纪委按季度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向州委报告。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不力、担当不够的,由州委主要领导、州政府主要领导、州纪委采取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直至问责等方式督促纠正整改。

据悉,该州采取派发责任清单的形式,层层压实责任,以清单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促进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做法已在全州各县(市)逐步推开,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精准履行,用一份清单管到底,打通履责“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