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纪委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6-11-02 09:05:41   来源:大理州纪委

11月1日,中共大理州纪委召开八届第三次常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推进到了崭新时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里程碑,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高度,是纪检监察职能的新要求。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在学深悟透、自觉看齐上下功夫,在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提高成效上下功夫,切实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从严从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了一系列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任务、新内容和新要求,涉及党的建设的方方面面,内涵丰富,要求明确。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理解和深刻把握六中全会的精神实质,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准确把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以更严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严的措施增强从严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要严格遵循和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准确把握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的职能定位,围绕重点内容,紧扣突出问题,抓住“关键少数”,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切实提高党内监督成效。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这是党中央赋予各级纪委的历史使命,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切实担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历史使命。要落实责任主体,改进监督方式,形成监督合力,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要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积极实践“四种形态”,严格落实好执纪要求;要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从严自我监督,切实加大问责力度。

会议还传达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并就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行了交流发言。(朱蕾  陈迤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