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昆明市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打招呼提醒,通过谈心交心、提醒约谈、谈话函询等方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为强化实践“四种形态”的保障,避免“不想谈”“不会谈”“不敢谈”,昆明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 “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细化规范了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部门、操作要求、监督保障、结果运用,做实做细“四种形态”。
市纪委通过信访举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舆情反映等多渠道搜集问题线索,努力做到谈话内容覆盖“六项纪律”。市、县、乡三级主要领导以上率下,带头开展谈话提醒,其他分管领导积极参与谈话,改变了过去监督部门唱“独角戏”、主体部门当“甩手掌柜”的现象。1至10月,全市共开展谈话函询1294件1520人,占线索处置数的80%。
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注重把谈话提醒与纪律审查有机衔接,政策把握上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对那些能主动交代问题、认错态度好、事后积极整改的,能提醒的提醒,该诫勉的诫勉,可以给予轻处分和适当组织处理的,尽可能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1至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81人,占受处分人数的54%;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126人,占受处分人数的42%;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13人,占受处分人数的4%。(赵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