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纪委认真传达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6-11-01 16:17:38   来源:红河州纪委

10月31日下午,红河州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主持会议,并提出贯彻意见。

会议原文传达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传达学习了州委常委会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时,州委书记的讲话精神。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全会明确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对新形势下党内生活进行规范,是制度治党的重要内容,体现了思想建党的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个人自学、参加培训等方式深入学习全会精神。

州纪委书记要求,要严格遵循《准则》。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做到令行禁止。要遵循好、执行好《准则》,用以规范和约束好自己的言行,特别是纪检干部更要率先学好、用好《准则》。

会议强调,要以强有力的专责监督,推动《条例》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明确了监督的内容,明了监督的对象,进一步明确了监督的主体和体系。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履行着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推动《准则》《条例》在全州范围内的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