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切实转变观念,创新举措,深入践行“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转变执纪理念,抓住全面。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 1160余人次;组成调研组,深入开展调研,广泛了解基层党委、纪委探索实践“四种形态”的情况;组织召开丽江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推进会;盯住全体党员干部,把经常性的提醒、约谈乃至轻处分,作为纪检工作的重头大头,有病就开药方,发现问题就教育提醒,对不改正的就及时作出处理,尽量把党员干部在违纪前挡住。今年以来,市纪委书记共对130余名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对10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20余名干部进行约谈。
敢于挺纪在前,落实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记使命职责,敢于执纪亮剑,注重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切实履行咬耳扯袖、教育提醒的责任,把纪律和规矩立在全体党员面前,层层设置防线,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防止党员干部带病往前走。今年以来,处置问题线索418件,采取处置方式827次;谈话函询党员干部47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80人次、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50人次、严重违纪开除党籍49人,对98名党员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对79个轻微违纪问题进行了适当处理,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同时,严肃追究失责失职行为,立案查处9人,问责130人,提醒谈话10人,以强有力的问责激发担当精神。
注重抓早抓小,保护干部。市纪委在处置党员干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过程中,首先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函询,如果被反映人如实说明情况,我们就进行批评教育,让党员干部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让有问题的干部知错就改,没有问题的受到教育和警示;如果被反映人不如实说明情况,我们就启动初核,并严肃查处。例如,市纪委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没有如实向组织报告家庭财产情况,我们进行了谈话函询,三番五次找被反映人谈话,多次给机会,但是被反映人仍然不如实报告,对于这种严重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我们就进行立案调查,严肃查处。今年以来,市纪委约谈200余名领导干部,对700余名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5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结合换届工作,对50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严肃换届纪律谈话;组织5名市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对800余名市管干部进行廉政专题培训。同时,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撑腰鼓劲,对乱告状、诬告陷害的严厉查处,为145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使被反映的党员干部放下心理“包袱”,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
严肃惩治腐败,形成震慑。在运用好监督执纪前三种形态的同时,始终保持坚决态度,查办了丽江市一卡通旅游结算有限公司腐败窝案、永胜顺荣医院新农合基金诈骗案等案件。今年以来,立案调查186件19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11人,其中县处级11人,乡科级35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个,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点名道姓通报5批28起顶风违纪典型;努力打通反腐败“最后一公里”,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完善机制制度,规范程序。制定实施了《丽江市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四种形态”的意见》《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诫勉谈话和函询暂行办法》等制度;市委组织部结合实际,制定了干部任前谈话提醒办法;市委政法委结合实际制定了运用“四种形态”的暂行办法;华坪县纪委探索制定了实践“四种形态”的一些办法和措施,为更好地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提供了思路和参考。(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