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扎紧制度笼子 有效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6-11-01 08:16:27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近年来,祥云县主动适应新形势,创新宣传教育,狠抓作风建设,制约权力运行,强化执纪审查,推动责任落实,锤炼干部队伍,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坚持以廉育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人心。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红色传承现场教育,旁听法院庭审,每年集中通报典型案件,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先后编辑并向领导干部赠阅《清风吟》《勤廉格言》等6本廉政书籍,不断扩大廉政文化影响力。建成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1个、州级示范点4个、县级示范点50个。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在全州纪检监察机关中率先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打造“指尖上的防腐利器”。举办微小说、微视频、“微图微言”手机摄影大赛、廉政书画摄影展、“扬清风·树正气”演讲比赛、“党章党规印我心”讲解大赛、廉政文艺演出等活动,在电视台、广场电子显示屏播放廉政公益广告,手机廉政提醒短信发送至村组干部。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颁布后,县委常委带头宣讲,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组织了闭卷考试,《准则》和《条例》深入人心。

狠抓规定执行,作风建设在深化中不断巩固。建立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及举报受理、查办、信息反馈、通报等制度,整治公车私用、公款出国境等问题,规范公务接待,治理舌尖上的浪费,提倡厉行节约。出台《祥云县国家公职人员客事办理规定》《祥云县整治干部“走读”行为办法》《祥云县国家公职人员问责办法》,对纪律作风涣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落实不力、责任意识淡薄等“懒散慢怕拖滑”行为严肃处理。

扎紧制度笼子,权力在有效监督制约中运行。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排查权力运行中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加强风险点防控,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和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规范议事决策行为。加大监管力度,41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公开述廉述责,任前廉政审查、廉政谈话和廉政考试成为提拔任用干部必经环节。农村集体“三资”、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建成运行,“三公开”工作及时有效。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

强化执纪审查,“不敢腐”的纪律威慑总体形成。清理和处置党的十八大以来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336件,办结省委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29件和问题线索3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构建来信、来访、来电、网络、短信“五位一体”受理平台。2011年6月至今,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进行纪律审查183件219人,其中乡科级干部34人。用好“四种形态”,灵活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等方式,既提醒教育干部,也给干部主动说清问题的机会,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调整充实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制定工作规则,形成反腐合力,加大追逃追赃力度,成功追回1名贪污犯罪嫌疑人。

严肃责任追究,有力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制定《祥云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和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制定《祥云县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发挥责任制“龙头”和“抓手”作用,制定有针对性的考评标准,平时有记录,半年有检查,年终由县委常委带队考核,考评结果体现在日常的评先评优和干部任用过程中,实行“一票否决”。加大责任追究力度,4个单位负责人因干部职工违纪被追究领导责任,对考评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18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不断深化“三转”,干部队伍建设迈出新步伐。率先在全州完成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乡镇纪委人员配齐配强,不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解决越位、错位、缺位问题。举办2次县纪委公众开放日活动,推行县纪委委员列席县纪委常委会议和调研查评制度。制定《祥云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在县纪委常委班子带领下,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履职能力明显提升,县纪委监察局连续6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钱学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