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查处两起“小金库”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6-10-31 07:56:21   来源:德宏州纪委

芒市民政局中心敬老院院长周顺林私设“小金库”569100元,将其中的458354元以奖金、加班费、过节费的名义发放给单位职工,私自保管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5000元,周顺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收缴国库。德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贸科科长兼德宏户宋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邓雨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数额巨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决定将公款借给某企业,并收受该企业负责人财物,数额较大,邓雨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日前,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网站通报了2起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的典型案例。

针对“小金库”屡禁不止、久治不绝问题,今年9月,德宏州纪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认真开展“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坚决向“小金库”说“不”。

德宏州纪委在部门(单位)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会同财政、审计、民政等责任部门组成检查组,按照“问题部门提、带着问题去、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要求,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集中整治,下猛药治理“小金库”,对主动查找、如实上报、及时整改的,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对不如实上报、不及时整改的,按《问责条例》追究责任;对发现、查实存在“小金库”的,直接责任人一律先予停职,再给予党政纪处分;严格“一案两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在彻底清理“小金库”基础上,德宏州积极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避免形成“账外账”,堵住“小金库”的源头;同时,实行主体责任“签字背书”,要求主管部门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完善内控机制,不定期开展内部管理审计工作。(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