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五措并举”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正风反腐,产生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纪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敢于担当,“四责齐压”确保责任层层传导。定责明任务,州委出台实践“四种形态”工作规则、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修订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和细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打造“责任明确、分工协作、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签责促落实,严格执行大理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把“四种形态”中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推动党内关系正常化等党委应履行的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层层签字背书,对存在问题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分责聚合力,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检察、公安、审计等机关协作配合,加强对下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下级纪委纪律审查工作的督促和领导。追责传压力,通过开展专项纪律检查、“两个责任”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履职不到位、为官不为等情况,严厉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改变过去“上面喊破嗓,下面不动弹”的现象。
抓早抓小,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督“防致病”。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严格执行和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制定实践“四种形态”工作规则、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党政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洱海流域保护治理监督检查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以强有力的纪律规定和制度执行做到早预防、早处置。突出问题导向,找出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及早进行查处和整治,防止问题滋长蔓延。在抓常抓长上下功夫,将廉政教育作为各级党校教学和各党组织党课的必备内容,成立宣讲团,先后组织27期17483人次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和宣讲,13.3万余名党员参加党规党纪知识测试,19221名党员到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促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部门、关键人员,按照“日常普查、暗访抽查、专项整治”方式,强化对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监督检查常态化、长效化。
线索管理,“五类标准”处置实现线索“零积压”。规范信访件管理,出台以受理分流、办理反馈、跟踪督查、信访信息和归档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件管理办法》,加强信访件的管理,确保不流失、来源不堵塞。实行问题线索大起底,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清理,对清理出的63件问题线索进行限时督办,按五类处置方式分类处置,认真执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线索管理机制,问题线索实现动态清零。强化问题线索管理监督,制定《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处置办法》,本级党委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由案管室集中统一管理、统一上报,动态掌握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及审查情况。建立问题线索集体分析研判机制。
谈话函询,讲究方法注重效果实现“治病救人”。规范谈话函询工作,制定《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工作办法》,对凡是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坚持“四必谈”。即性质不严重、情节轻微的一般性问题必谈;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谈;反映笼统、不具体的问题必谈;其他需要实施谈话函询的必谈。按处置标准区别运用谈话函询方式,深入分析问题线索,对指向性明确,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的一般性问题采取谈话方式,根据不同对象的具体情况拟定谈话内容、程序步骤。对反映内容笼统,但又可能存在违纪行为、影响党的威信和形象的问题线索,采取函询方式,给被反映的党员干部说明情况的机会,并由所在单位党组织领导签字背书,报同级纪委备查。提升谈话函询质量和效果。谈话前,先对谈话对象的个人经历、岗位职责、家庭情况、性格特点、社会交往等情况摸清摸透,并注意收集相关资料和证据,预计谈话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前做好方案和对策。谈话中,坚持从党性上说事,按党章规定说理,使谈话对象最终选择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坚定其继续跟党走的信心。去年以来,共对138人进行谈话函询,对269人作出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作书面检查等适当处理。
纪在法前,以“六项纪律”为标尺管住“大多数”。转变纪律审查理念。正确处理抓早抓小和查办大要案之间的关系,把工作目标从注重“盯违法”向注重“盯违纪”转变,把工作重点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抓住审查重点,突出“三类人”,牢牢把握“三个时间节点”,将违反“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加大审查力度。用纪律思维开展调查核实,聚焦违纪事实的核查,突出对违纪事实、情节的核实、定性和量纪。对被审查的党员干部,让其学习党章党规,重温入党誓词,写出忏悔录。改进涉嫌犯罪问题审查方式,对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去年以来,立案审查的616件案件中,涉嫌犯罪及时移送司法处理86件。其中云龙县苗尾乡干部字君砚伙同他人套取移民补偿资金26万余元一案,在两天内查清基本事实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该案在调查中发现涉嫌违法的13人,由司法机关直接立案查处。五是整合力量“团队作战”。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组织协调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开展协作,以“团队作战”快速突破案件。查处云龙县苗尾系列案中,先后抽调了纪检干部及公安、审计、检察院人员共120余人,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快速突破了案件。改变审理模式,完善纪律审查中线索处理、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环节机制,既严格按照实体和程序规定执行,又树立新的纪律审查新思路。完善审理文书,用纪律衡量违纪事实,用纪言纪语表述。(艾桂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