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关口前移严防干部“带病提拔”

发布时间:2016-10-28 14:55:36   来源:红河州纪委

弥勒市前移监督关口,从严从实把好干部选拔任用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公示监督三个环节,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严把资格审查环节。实行“谁提名、谁审查、谁负责”责任制,由市委组织部、党委(党组)、考察组三级层层把关,党委(党组)对拟提拔人选廉洁自律情况作书面评价,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字确认。开展单位职数、干部档案、党风廉政“三个预审”,审查拟提拔人选资格条件、适岗程度、比选情况。整合纪检、监察、政法、信访、审计等部门力量,对拟提拔人选资格进行“联合审查”,存在问题或问题未查清的一律“放下”。

严把组织考察环节。纵向延伸干部考察,采取日常抽查与专项调研、定期经常性研判与提任前重点分析、平时考核与届中届末考核“三结合”方式,掌握干部履职情况。横向延伸干部考察,将考察谈话对象拓宽为上级领导、身边同事、下属、服务对象、家属等5类人员,通过实地考察“进单位、进联系村、进项目现场”,深入了解干部德才表现、群众口碑、重要情况。建立“一人一档、一事一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档案,确保干部选任有据可查。

严把公示监督环节。紧盯考察对象公示、拟任人选任职公示两个节点,在两次审核、三方确认后公示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主要实绩、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重要信息。搭建信访、电话、网络、短信“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通过张贴公告、网络发布等方式,借助广大党员群众力量发现问题。对拟提拔干部在考察、公示等环节接到的反映,实行立项专办、加急办理、果断处置“快查快办”,限定10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出是否影响人选使用的意见建议。(王爱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