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纠正和查处稳增长方面纪律作风问题167件批评教育77人

发布时间:2016-10-28 08:41:12   来源:红河州纪委

红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稳增长专项纪律检查工作中,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党委(党组)责任落实,紧盯干部纪律作风,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严查严治稳增长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坚持快查快处原则,对收到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反映,及时受理、第一时间组织调查、限时办结;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情节严重的举报,州纪委直接派人实地督办,确保一查到底。

在专项检查中,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对责任落实不力,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不力、资金使用不规范,情节轻微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问题突出,违反纪律规定的,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对严重违规违纪的,给予党纪重处分和进行重大职务调整,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去年以来,全州共纠正和查处稳增长方面纪律作风问题167件,批评教育77人、谈话函询28人、问责8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7人(其中10人同时受到组织处理,22人移送司法机关)。

对稳增长工作中发现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约谈、批评教育等方式及时提醒、纠正。对任务完成情况不理想的单位责任人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对反映问题比较笼统、模糊的问题,以及情节比较轻微的问题线索,采取谈话函询的方式进行处理;对稳增长工作中干部身上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采取问责、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方式严肃处理。

同时,对稳增长工作中出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绝不姑息。严肃查处了红河州粮食局原副局长宋正安在担任州商务局副局长期间,与州商务局市场流通科原科长王耀明、州财政局企业科原科长韩建荣3人在负责验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中失职渎职、收受企业贿赂,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案件。目前3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