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我县纪检监察机关践行“四种形态”的监督责任,厘清责任内容,划分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实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总承包”。今后,落实“四种形态”每人都有一块“责任田”,“责任田”的“收成”如何,将直接和责任人年底考核挂钩。”景东县纪委负责人在落实《景东县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责任制工作方案》会议上要求。
近日,景东县纪委制定下发《景东县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责任制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把全县划分7个责任区、17个责任组,每个责任区由一名委局班子任责任领导,每个责任组由相应的科室和纪工委负责,形成责任领导负总责,责任科室及纪工委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目的就是要通过明确责任人,切实解决部分乡镇和部门主体责任抓得不紧、对党员干部管理不到位、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不及时、对轻微违纪行为处理不严等突出问题。
《工作方案》要求:各责任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再细化责任区,再明确责任分工,使责任乡(镇)的每个村(社区)党组织和每个县直部门党组织及其下属单位党组织均有专人负责监督。责任人要按照“四种形态”的责任清单,建立每一种形态的分类台账,真正实现“四种形态”工作责任化,痕迹资料管理规范化,进一步压实乡镇和部门党组织的责任。在年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要将“四种形态”工作及台账管理情况纳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这种责任到人的做法,有点类似‘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更容易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今后,我得加紧工作了,我责任区的部门资金流量大、管理项目多,监督责任重大”;“我们两个责任区相连,今后,我们开展监督合作,发挥优势互补”……。大家对《工作方案》纷纷发表看法,同时在积极谋划如何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有的已经在工作上建立“互助组”达成协议……。(景东县纪委 刘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