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在路上》观后感:“作害者”与“受害者”

发布时间:2016-10-26 14:35:13   来源:普洱市纪委 昭通市纪委

“作害者”与“受害者”

(普洱市纪委  苏贤益)

在大型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最后一集《标本兼治》里,已落马的中石油原高管王道富说:“我今天之所以能够到这个地方来,既是作害者,也是受害者。”这番醒悟的话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它警示我们,多行不义必自毙,害人者终将害自己。

纵观落马官员,哪个不是在祸国殃民,害党害民。当他们沉浸在蛀蚀国家财物、以权谋私、中饱私囊带来的暂时享乐和满足时,他们是想不到自己会有后悔的那一天的,更想不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或国家公职人员,廉洁从政是自己应该坚守的底线。

从《永远在路上》披露的腐败官员的犯罪轨迹可以看出,不管是白恩培、周本顺、蒋洁敏、李春城、谭栖伟等人的“大官大贪”和“大贪大害”,还是李华波、刘大伟、张士龙等人的“小官大贪”和“小贪大害”,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都造成的不可挽回的损失。他们作为作害者,是国家、社会和人民的罪人,也是这个时代的罪人。同时,由于他们的贪欲,由于他们的腐败,给他们的家庭、亲人和他本人也带来了极大的伤害,是他们亲自断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和幸福生活。

大型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警示我们,腐败也是把“双刃剑”,领导干部一旦沾染腐败,危害的不仅仅是国家和人民,也危害了腐败者的家庭和自己。作为领导干部,既不能当腐败的“作害者”,更不要当腐败的“受害者”,只有牢记忠诚、干净、担当的使命,把廉洁自律当作最大幸福,把遵纪守法看成最大平安,拒腐蚀,永不沾,才会成为有益于国家,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的人。

家风是宝  胜于钱权

(镇雄县纪委   杨栗)

“就在苏荣落马前夕的那个春节,中央电视台播放了一档特别节目《家风是什么》。苏荣回忆起当时看到这个节目,直觉反应竟然是不敢看……”

在认真观看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后,“家风”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感触深刻。领导干部没有良好的家风作支撑,对身边人不严管厚爱,自身和家人则会被点滴利益所诱惑而逐步成为贪腐之败类,再多的钱财和再大的权利也无法回头,简单而幸福的家庭将在弹指间不复存在,给子孙后代留下的只能是更多惨痛的后悔和教训。

家风,也称“门风”,指一个家族或家庭在世代累居、繁衍生息的过程中形成的较为稳定的良好生活作风、传统习惯和道德面貌。

家风败坏,祸起萧墙。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支持、纵容亲属利用其特殊身份擅权干政,谋取巨额非法利益;周本顺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家风败坏、对配偶和子女放任纵容;白恩培的妻子张慧清在前台办事收钱,白恩培在幕后默默地支持……最终,落得人财两空的结局,留给他们都只能是高墙铁窗内悲痛欲绝的忏悔。

治家严,家乃和;居乡恕,乡乃睦。良好的家风,是一个家庭最宝贵的精神财富,能够培养美德、润泽后代,直接影响着家庭的接续发展。

从《永远在路上》专题片中的这些典型“家族式腐败”不难看出,不良家风不仅使自己家破人败,更严重的是带坏官场风气,败坏社会风气。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是关乎党风政风的“晴雨表”,直接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是检验领导干部的“试金石”,关系到作风能否端正、廉洁能否守住。家风正,则作风淳,就能为廉洁自律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相反,家教不严,家属亲属相互影响,恶性循环,往往会滑向腐败的深渊。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第八条,便是“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可见,家风建设已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必修课,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通过观看专题片,我认为党员领导干部在家风方面应做到“三要”。

要率先垂范。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把家规家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持加强家风建设,管理好家庭、维护好家风、涵养好家教,做到家风正、作风淳,以优良家风带动党风政风民风持续好转。

要加强教育。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家风家训纳入教育培训内容,使党员领导干部深化认识,坚持做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保证家庭风清气正。要坚持把家风建设融入端午、中秋和春节等传统节日活动中,进一步丰富传统文化内涵。要从校园抓起,把家风家训作为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要深入开展家庭助廉活动,让领导干部家人常吹“清廉风”,当好“廉内助”。

要注重传承。加大家风建设宣传报道力度和频度,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不断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民族品质、优良民族精神、崇高民族气节、高尚民族情感、良好民族礼仪,在全社会营造发扬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