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加强纪律审查 消除执纪“空白”乡镇

发布时间:2016-10-25 15:04:51   来源:红河州纪委

石屏县层层传导监督执纪压力,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截止今年目前,已全部消除纪律审查“空白”乡镇。

规范信访线索处置。认真贯彻落实“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问题线索办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台帐,做到一件一登记、动态管理。严格按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拟立案、暂存、了结五类方式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加大谈话函询力度,提高谈话函询在线索处置中所占的比例,严格履行问题线索处置相关程序及处置时限。2016年来,9乡镇共收到信访举报38件,线索处置26件,开展函询8件次,谈话提醒 20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约谈30人次。

开展交叉联合执纪。建立分片包干、联动协作机制,将9个乡镇划分成4个片区,同一片区乡镇实行联合执纪,由联系纪检室负责具体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各乡镇纪律审查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各乡镇纪律审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凡重要线索的初核和重要问题的调查,由县纪委联系纪检室负责人牵头,统筹对应联系工作的纪工委及片区纪检干部,集中力量审查。2016年来,先后从乡镇抽调5名纪检干部开展联合、交叉执纪审查5件5人,目前办结3件3人。

严格执行“乡案县审”。为有效避免乡镇纪委案件处理定性不准、处分畸轻畸重和处分决定不落实等问题,凡是乡镇纪委办理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在结案前均要报县纪委案审室进行审核把关,经县纪委案审室审核同意后方可作出相应决定。县纪委案审室切实加强对乡镇纪委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并协调相关业务室与乡镇纪委对难以定性处理的进行共同会商,提高基层办案质量。2016年来,通过“乡案县审”案件累计达14件,审阅信访件15件。

锻造执纪审查“铁军”。加强对各乡镇纪检干部纪律审查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通过“以案代训”、选派纪检干部到州级、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学习、集中授课等措施,进一步提升纪检干部素质。要求每名纪检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且不少于3个月的业务知识学习,做到乡镇纪检干部都熟悉执纪审查工作流程、审查技巧,会谈话、会撰写相关工作报告。2016年来,共通过“以案代训”选派16名纪检干部到州、县纪检监察机关学习,对纪检干部进行纪律审查业务集中授课314人次。(杨春梅 何艳 许笔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