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 ——沧源县践行“四种形态”纪实

发布时间:2016-10-25 16:37:50   来源:临沧市纪委

2016年1月,沧源县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因工作纪律松懈、酒后乱言等问题,受到向县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的问责。面对组织的提醒和处理,该同志没有对自身行为进行深刻的反省和改正,于同年5月又因酒后辱骂群众被举报。2016年7月,该同志因违反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就是典型的经教育提醒后再次违纪的案例,对该同志的处理体现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阶段性。先是教育提醒,给党员领导干部打‘预防针’;有小问题时轻处理,好比得了小病要吃药,防止‘病情’加重;如果已是重病,就只能猛药去疴。”县纪委工作人员对这位同志的处理如是说道。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沧源县按照“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的思路开展工作。层层设防、分类施治,既坚决处理“少数”和“极极少数”,又积极运用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管住“大多数”,体现出全面从严的要求,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要预防党员干部思想腐化,就要使勤政廉政的理念深入人心。”今年以来,沧源县共组织开展廉政宣讲121场次,开展警示教育18次,播放警示教育片12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高达8000余人次。任前廉政提醒谈话全覆盖,约谈党政主要负责人全覆盖,让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感受到了责任和压力。

《孟子·离娄上》言:“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为使党员干部明规矩,常思廉,沧源县在临沧市范围内率先出台《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分析研判制度》,要求各单位部门于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会议,就本季度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上一季度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本季度各个工作环节、重点岗位风险防控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等内容进行分析研判,并与之配套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季度一检查考评”制度,督促各单位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时时重视,时时改进。今年以来,全县50个单位部门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分析研判会议72场次,分析问题820个。县纪委对全县单位部门进行季度考核3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20份。

沧源县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综合运用谈话提醒、函询谈话、责任约谈、通报批评等,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不断帮助党员干部增强“免疫力”。今年以来,县委、政府班子领导共对1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诫勉,对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对1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县纪委共对3名违纪党员干部进行了党纪轻处分,开展谈话函询9人,对9名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全县点名通报批评。

重典治乱,猛药去疴,面对极极少数患“重病”的党员干部,沧源县纪委高悬利剑,以刮骨疗毒的勇气严惩腐败,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实现惩处极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良好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以来共对4名严重违纪党员干部进行了党纪重处分。

面对腐败问题,只有“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在践行“四种形态”的过程中,沧源县纪委扛起责任,既对“少数”“极极少数”施以重拳,又对“常态”“大多数”加强管理监督。通过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加大谈话函询力度等,防患于未然、治病于初萌,努力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让党员干部心有敬畏、行有所止,推动管党治党走向全面从严。(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