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1-9月谈话函询47件

发布时间:2016-10-25 07:40:00   来源:保山市纪委

“我们将以此次谈话为契机,深刻进行反思,迅速进行整改,杜绝再次出现此类问题……”龙陵县住建局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将不符合危房改造对象户纳入危房改造对象,龙陵县住建局副局长在接受谈话后如是表态。

今年以来,龙陵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过程中,把谈话函询作为重要抓手,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1-9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86件,其中谈话函询47件,占处置问题线索总数的54.7%。

据了解,该县结合工作实践,制定了《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对谈话函询工作程序、谈话函询后抽查核实等情况进一步规范,从程序上严格起来,努力做到抓住“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同时,谈话函询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反映的问题,要求谈话函询对象写出书面检查或情况说明,相关材料经所在地方或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后,报上级纪委审查。谈话函询对象如未如实说明情况或者故意隐瞒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对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纪律处分问题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理。

“谈话函询一方面通过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对一些存在轻微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扯扯袖子、咬咬耳朵,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另一方面,对调查不属实的问题县纪委也会向反映人作出澄清。”龙陵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在上半年谈话函询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真正使咬耳扯袖成为常态。”(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