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德宏州扎实推进非公企业预防腐败工作,进一步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工作领域,使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洁社会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为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奠定坚实基础。
夯实基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根据《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中建立健全纪检组织的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精神,在充分尊重企业意愿的前提下,按照“成熟一家、组建一家”的原则,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机构中设立纪检监察组织,切实解决了“谁来抓非公企业预防腐败”的问题,形成了预防腐败工作政企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如2014年底,指导瑞丽红木家具行业协会和瑞丽市宝玉石协会党支部增设纪检委员。
把握关键,引导企业完善内部管控机制。积极引导非公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逐步建立完善非公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机制,紧紧围绕市场销售、招标采购和财务审计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深入排查在企业内部规范管理和守法经营方面的廉洁风险点,细化操作流程,规范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追究。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企业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对关系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改革措施和职工群众关心关注的重要事项,及时予以公开,建立健全意见建议收集处理机制,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抓好根本,加强企业廉洁文化建设。以“守法、诚信、廉洁”为核心,促进企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经营理念。加强企业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廉洁经营教育,把廉洁理念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规章制度的各个方面。鼓励和指导非公企业创新宣传载体和方式,利用企业的内部报刊、网站、宣传橱窗等各种文化宣传阵地,开展经常性的廉洁文化宣传活动,引导广大职工参与、传播和丰富廉洁文化。(彭海林 姜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