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挺纪律立规矩 脱贫攻坚添动力

发布时间:2016-10-25 07:46:23   来源:昭通市纪委

昭阳区太平办事处永乐社区原党总支书记、社区主任王应东非法占用土地25.84亩、介绍贿赂25000元,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镇雄县盐源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邹兴仁制作虚假名册,贪污40000元,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近日,云南省昭通市纪委监察局对11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集中通报。

脱贫工作启动以来,昭通市各级党员干部凝心聚力,合力攻坚,以“干部脱皮,群众脱贫”的勇气和担当,在全市掀起了脱贫攻坚热潮,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脱贫攻坚投入专项扶贫资金23.52亿元,累计实现减贫220.8万人,贫困人口发生率从2010年的64.6%下降至21.5%,累计下降43.1个百分点。

随着政策和财政支持力度日益加大,在贫困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温暖、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实惠的同时,部分地区扶贫项目资金也成为一些“硕鼠”“贪蝇”觊觎的“唐僧肉”和“雁过拔毛”的对象。为此,昭通市纪委主动融入脱贫攻坚大局,重拳出击,斩断任何敢于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今年以来,共收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11个,针对问题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138人,组织调整3人;问责单位15个,问责有关人员184人;立案15件,处理15人。

今年7月,昭通市纪委制定了《全市开展扶贫开发攻坚战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以及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不力、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的相关责任领导视情节将给予严肃问责。

在专项纪律检查工作中,发现市交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制度规划不健全;昭阳区、鲁甸县、永善县、巧家县、威信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推进迟缓;昭阳区、镇雄县、彝良县、盐津县、绥江县、水富县扶贫资金统筹落实不到位;巧家县、彝良县、市联席办对驻村工作队员监管不到位。对于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全部列出了整改清单,提出了整改要求,明确了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大关县通报问责11人,诫勉谈话问责13人;镇雄县问责24人,约谈18人;鲁甸县集中约谈2个县直部门7个乡镇;水富县约谈11人……昭通各县区结合实际,也相继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形成市县两级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为脱贫攻坚筑起了“防火墙”,在严惩违纪者同时,强化通报曝光,使执纪审查的震慑效应倍增。

“脱贫攻坚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担当,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以严明的纪律保障政策落实到位、资金用在刀刃上,为脱贫攻坚注入新的动力。”昭通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