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牟定县坚持抓早抓小,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管起,聚焦主体责任,以制度、手册、辅导、示范点、检查等“五个一”,促进“第一种形态”的落实。
制定一个谈话制度。制定《县委主要领导与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及其他县级领导谈话制度(试行)》,将处级干部纳入谈话范围,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以上率下,推动“四项谈话”制度落实无盲区、全覆盖。
发放一本谈话手册。给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编印发放一本《牟定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谈话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四项谈话”的适用情形、程序要求、标准尺度。
进行一次培训辅导。专题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邀请州纪委主要领导对全县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运用“四项谈话”进行专题培训辅导,使培训对象知晓谈话的内容、方法、步骤,掌握谈什么、怎么谈等要领。
建立一批工作示范点。在乡镇和县级部门分别建立一批“四项谈话”工作示范点,积极探索创新,在县纪委的指导下,以点带面,推动“四项谈话”深入落实。
开展一次监督检查。要求县纪委各纪检室和纪工委监察分局每月对乡镇、县级各部门督促、检查、指导一次“四项谈话”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按照《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严肃追究责任。
今年以来,该县共开展“四项谈话”163人次,其中责任主体提醒谈话99人次、组织提醒谈话30人次、函询谈话14人次、诫勉谈话20人次,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中成为常态。(李智先 朱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