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防、正、治、除”四字诀践行“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6-10-21 10:06:31   来源:红河州纪委

石屏县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防、正、治、除”四字工作法,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效提升了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水平。

谈话提醒“防未病”,践行第一种形态。突出提醒防范,完善任前提醒谈话、岗位廉政谈话、约谈、问责、通报曝光等制度,不断健全常态化提醒谈话机制。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促进党内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2016年以来,以“六大纪律”为戒尺开展提醒谈话、岗位廉政谈话158人次,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诫勉谈话1人次,对反映问题比较笼统、违纪问题轻微人员进行谈话函询18人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顶风违纪的2起3人典型案例及7名科级干部进行通报。

抓早抓小“正病树”,践行第二种形态。转变监督执纪方式,将重点从“盯少数”转向“盯大多数”。注重抓早抓小,以责任清 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问题清单、项目清单为抓手,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针对存在的“老树发新芽”、穿“隐身衣”等现象,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协调,适当提出组织处理意见,把对党员干部的厚爱体现到严管之中。2016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33件33人,结案30件30人,给予党纪轻处分13人,组织调整(调离原任岗位)2人。

纪律审查“治歪树”,践行第三种形态。完善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机制,加大对问题线索的集体排查和分析研判,严格按照“五类方式”规范线索处置,确保问题线索不遗漏、不流失,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以“六大纪律”为戒尺,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向全县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让党的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2016年以来,共收到问题线索举报90件,召开问题线索分析排查会8次,处置问题线索74件,给予严重违纪行为党纪重处分16人,重大职务调整(降级)2人。

严肃惩处“除烂树”,践行第四种形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把握“三个时间”节点,重点查处“三类人”,严肃查处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问题。坚持纪在法前、纪法分开,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把违反纪律的主要问题查清后,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积极发挥县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与公、检、法、审计机关的日常沟通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切实提高纪律审查质量,强化震慑效果。2016年以来,立案审查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行为7件7人,向司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