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一季度一研判一考核”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发布时间:2016-10-20 15:17:58   来源:临沧市纪委

今年以来,沧源县努力探索,采取“一季度一研判一考核”的新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以“钉钉子”的精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常抓细抓长。

出台《沧源佤族自治县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分析研判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要求县政府和各单位部门于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会议,就本季度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上一季度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本季度各个工作环节、重点岗位风险防控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等内容进行分析研判。《制度》规定,对不按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会议的单位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抓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的,将依纪依规追究责任。今年以来,全县50个单位部门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分析研判会议72场次,分析问题820个。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分析研判制度的施行,有助于各单位部门及时发现和整改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为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县纪委采取“一季度一检查考评”的办法,实时掌握各单位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变“材料年终补”为“工作平时做”,为年终评定考核等次提供了更为科学的依据。季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开展情况、开展“五级联动”解决群众诉求工作情况、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作风建设情况等常态化工作和对各个季度党政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检查结果按照“好、较好、中、差”四个等次进行通报,客观“点评”存在的问题,督促各责任单位有所警觉、引起重视、加以改进。今年以来,县纪委已对全县单位部门进行季度考核3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20份。

《沧源佤族自治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入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述廉及民主测评情况记入本人廉政档案,进一步加强了对检查考核结果的运用,督促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