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1至9月党政纪处分117人

发布时间:2016-10-19 09:59:54   来源:丽江市纪委

今年1至9月,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加强与公检法司、组织人事和审计的协作配合,查办案件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审查能力和水平;始终保持坚决的态度、高压的态势,立案调查133件14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17人,其中县处级6人,乡科级22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查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12个处理51人,点名道姓通报5批28起顶风违纪典型。

加强基层查办案件工作,努力打通反腐败“最后一公里”。针对一些乡镇没有自办案件,乡镇纪委干部能力素质不强,“三转”不到位的情况,市纪委组成调研组深入一区四县35个乡镇18个村委会调研,召开座谈会35个,面对面培训基层党员干部900人次,着力解决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资金600万元,全面分析乡镇无自办案件的原因,深入了解乡镇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探索实践“四种形态”等情况,认真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今年内,要求各县区、各乡镇都要有自办案件,消除办案空白县区、乡镇。加强基层腐败问题线索排查,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57件。

为督促65个乡(镇、街道)党委、纪委严格履行“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丽江市纪委对近今年以来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自办案件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截止9月30日,除1个乡、1个街道没有自办案件外,全市63个乡镇(街道)都有自办案件。

认真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对涉案款物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理,严格加强管理,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办案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