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审理工作“四步走” 向“四种形态”转型

发布时间:2016-10-19 10:33:10   来源:曲靖市纪委

会泽县在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通过调整重心、转变方式、改进文书、乡案县审这“四步走”措施,助推纪律审查工作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实现转型。

调整审理重心,聚焦违纪行为。执纪审理工作的重心都冲着纪律去,抓住“三类人”,紧盯“三个重要节点”,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坚持快查快结,用执纪审理的转型引导纪律审查的转型,防止调查取证工作贪大求全、“吃干榨尽”、纪法不分。

转变审理方式,体现纪在法前。按照纪在法前的要求,由以往重点审理违法犯罪问题,转变为聚焦审理违纪问题,用党章党规党纪衡量违纪行为。在审核事实、证据的基础上,加强对纪律条规适用和处理方式的审核,以党纪党规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准确定性、恰当处理、把准用好党纪轻处分、党纪重处分、组织处理和移送司法机关等处理方式,确保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适用,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更加具体化。

2016年1至9月,会泽县纪检监察机关咬耳扯袖红脸出汗36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43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34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8人。四种形态的运用各占总人数的30%、36%、28%和6%。

改进审理文书,突出纪言纪语。在审理文书中将违纪行为按六大纪律进行分类和表述,将违纪问题与违法犯罪问题分开表述,用纪律语言描述违纪行为,体现纪律审查特色。在按六大纪律对违纪行为进行表述的基础上,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执纪审理重点,在审理报告“主要违纪事实”最后一部分增加一类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将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在此部分予以表述。

推行乡案县审,规范审理质量。出台《乡(镇、街道)案件县协助审理暂行规定》,全面推行乡案县审,按照“五查五看”标准(查证据,看违纪事实是否清楚;查违纪事实,看定性及引用党纪条规是否准确;查依据的政策界限,看处分档次是否恰当;查办案程序,看是否履行了各项审批手续;查案卷材料,看行文是否规范),重点对违纪行为的证据标准、性质认定、条规适用和纪法衔接等问题进行规范,通过协审的形式加强业务指导。2016年1至9月,共协审乡(镇、街道)案件34件,帮助修改违纪事实、处理结论、督促处置涉案款物等18件,确保了纪律审查连续20年“零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