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昆明市委召开首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市委首轮巡察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巡察机构要落实责任、严格标准,确保巡察工作依规依纪有序开展,切实发挥好巡察工作“国之利器”“党之利器”的作用。
会上,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宣布6个市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和任务安排。
会议指出,建立市县巡察制度、开展市县巡察工作,是中央、省委依据党内监督法规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尖兵”和“利剑”。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两个责任”,补齐基层党内监督短板的创新之举,也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有效途径,优化干部作风,重构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手段。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巡察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会议强调,巡察工作是市委和县(市)区党委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坚持突出党的领导,把握政治巡察定位,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各级党组织和巡察机构要准确把握巡察工作定位,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精准发力,切实发挥好巡察工作“国之利器”“党之利器”的作用。要把握政治巡察内涵,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要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开展巡察工作,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巡察机构一定要重视巡察成果的运用,从增强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提出标本兼治的建议,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重点是要写好巡察报告、做好巡察反馈、抓好巡察移交、督促巡察整改。要突出巡察报告的政治高度,落实巡察反馈的政治要求,强化巡察移交的政治把关,注重巡察整改的政治效果。
会议要求,县(市)区委和各级巡察机构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从严从实,扎实工作,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要强化担当,落实责任,严格标准,依纪依规,严明纪律要求,加强队伍建设,一定要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严从实打好巡察监督“第一仗”,确保巡察工作取得群众看得见、感受到、反响好的实际成效,推动昆明市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