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扎实组织理论学习 深入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发布时间:2016-10-18 08:35:27   来源:玉溪市纪委

10月17日,玉溪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16年第四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同志在《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发表的《加强作风建设 务求严细深实》署名文章,并就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展开研讨。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既立足解决当前问题,又着眼长远,着力健全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用正风肃纪、反腐惩贪的责任担当,促进了党员干部作风向好向上,激发了强大的正能量,赢得了群众的支持,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张硕辅书记的署名文章,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抓紧抓好、抓出实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玉溪落地生根。一是健全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要不断深化党委(党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明确责任事项,制定可检查、可考核的责任清单,织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网络。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四风”问题反复出现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以严肃追责压实责任,以刚性的制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扛起来。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增强发现问题的及时性有效性。要始终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发信号、打招呼、明纪律、强监督、严执纪,始终保持反对“四风”的凌厉攻势。坚持运用重点抽查、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高频度、无规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建立公安、审计、财政等部门定期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四风”问题线索的机制,持续传导监督执纪压力。要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发动群众和媒体监督举报,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让纠正“四风”始终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全力支持。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继续深化专项纪律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三是严肃执纪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始终保持严查“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对执纪审查发现的“四风”问题深挖细查,做到违者必究,执纪必严,让禁令生威,让铁规发力。要严肃整治为官不为、为官慢为、为官乱为等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充分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对十八大以来依然故我、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严肃追责处理,不仅处分当事人,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四是巩固深化成果,不断完善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要把常态化治理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环节,把紧盯重要节点开展监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等有效做法固化为制度,纳入日常工作治理,以持续不断的努力破除“四风”问题的顽固壁垒。要围绕中央和省市委出台的一系列改进作风的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完善具体的配套制度,针对反复发生的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加强分析研究,找准制度机制病灶,以改革的办法铲除滋生“四风”的土壤。五是坚持知行合一,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道德自觉。要始终坚持从加强党性教育入手,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武装头脑、锤炼党性,通过“固本培元”强化政治定力与行动自觉。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要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中为民、务实、清廉的文化基因,引导党员干部运用传统美德修身律己,正确对待荣辱苦乐,强化思想道德自律,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侵蚀。

会上,玉溪市纪委常委和部分县区、市直部门纪委书记分别结合自身学习和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