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对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力的10个责任单位及领导问责

发布时间:2016-10-18 07:44:14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近日,根据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西双版纳州纪委对全州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因工作推进不力的5部门(单位)及其5名责任领导干部被问责,并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

据调查组查实,2015年3月24日,西双版纳州财政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下拨到景洪市、勐海县和勐腊县财政扶贫资金4810万元;2015年8月,州审计局进行跟踪审计时发现,全州共闲置资金4119.3万元,审计发现后,各县市通过整改,截至2016年8月23日,各县市财政扶贫资金仍闲置1386.54万元。该问题涉及的责任部门(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未认真履行职责,项目推进缓慢或疏于跟踪监管,导致专项资金闲置。

“打赢脱贫攻坚战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的部署,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紧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要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对发现的腐败问题,要快查严处。”西双版纳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对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提出明确要求。

为此, 西双版纳州纪委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州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的工作方案》,对脱贫攻坚责任落实、精准扶贫重点环节、主体责任进行监督检查,对专项纪律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跟踪督办、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针对检查出工作方面的问题,及时下发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反馈专项纪律检查问题清单,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5个责任单位和5名责任领导进行问责,对党员干部提醒谈话3人。

西双版纳州委要求全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守纪律“红线”,不断增强依纪依规办事的能力。全州各级党委(党组)及基层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党的每一个基层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扶贫领域资金使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努力形成长抓长管、严抓严管、敢抓敢管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