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力促“第一种形态”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6-10-18 09:05:17   来源:红河州纪委

近日,泸西县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廉政谈话、谈话函询,力促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地生根。

“早”字着眼,警示教育常态化。由纪检部门联合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庭审“零距离”警示教育活动,目前共组织开展庭审零距离警示教育活动8期,1000余人次受教育,组织科级领导干部50余人实地参观看守所,组织领导干部家属100余人分3批到开远小龙潭监狱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通报曝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小”处入手,廉政谈话常态化。严格按照《泸西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办法》的要求,重点围绕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情况、个人廉洁从政情况等方面的“小问题”开展廉政谈话。今年以来,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集体约谈下级11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8名乡镇纪委书记;对有信访举报不涉及违纪或违纪情节轻微的的科级领导干部开展提醒谈话18人次;就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集体约谈相关负责人18人;结合领导干部岗位调整,开展任前廉政谈话2次257人次。

“细”处落笔,谈话函询常态化。出台《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暂行办法》,对谈话函询适用范围、办理方式、工作流程、责任追究等进行详细的规范,并通过举办运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业务培训会,提高乡镇纪委使用谈话函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16年以来,全县共开展谈话11件,函询10件,并督促2人在民主生活会上就相关问题作出说明。(泸西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