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紧扣“三公”经费 严查“四风”问题

发布时间:2016-10-17 08:16:50   来源:昆明市纪委

近日,昆明市纪委纪律专项纪律检查组对安宁市、西山区、寻甸县相关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紧扣“三公”经费使用、审批、报销、入账四个环节,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深挖、细查、严处。发现问题线索10条,建议属地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2起、并案查处1起、初核2起,提请市县区党委对责任人纠错诫勉谈话4起,现场处置1起。

在检查方式上,做到“三不一直”,锁定重点单位、重点部门。检查组事前不发通知、不打招呼,重点抽查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税控平台有大额消费发票的单位,防止跑风漏气、受检单位临时调整账目。检查时不用单位受检单位主要领导陪同接待,直接查阅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发现可疑经费支出,要求报账人、审核人做出说明,确定问题线索后当场固定证据,使“四风”问题难以遁形。

在查找问题上,着力深究细查,把问题查深查实。检查组对可疑经费开支,除听取当事人陈述说明外,通过查看财务凭证,进一步核实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财务记账凭证是否符合规范。细究公务接待人数和人均就餐消费标准、公务用车油卡充值额度与业务车辆行使里程、行政向工会划拨经费是否合规等,把可能隐藏的问题查深、查细、查实。使公务接待超标、陪餐人数超标、隐形就餐补助、公车私用、组织工会活动变相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延时入账等问题暴露无遗。

在线索处置上,注重运用“四种形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区别不同情况,建议属地纪检监察机关做出处理。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议属地纪检监察机关提请同级党委通过纠错诫勉谈话的方式,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决不养痈遗患,放任自流,达到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的目的;对触碰纪律底线,但问题不太严重,能够主动说清情况,并且付诸改正行动的党员干部,建议属地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并案处理,给予责任人一定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对纪律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甚至逃避检查的违纪党员干部,建议属地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查处,帮助犯有错误的干部进一步树立敬畏意识,再不敢逾越雷池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