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向“小金库”问题开刀

发布时间:2016-10-16 07:41:35   来源:丽江市纪委

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纪律意识淡漠,采取虚列支出和虚开发票套取资金、公款私存、违规收费、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等手段设立“小金库”屡禁不止的现象,近日,丽江市纪委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认真开展“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

自查为先。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认识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及时予以纠正和整改。

重点抽查。按照“问题部门提、带着问题去、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要求,市纪委会同财政、审计、国资、民政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县区、市直部门及下属单位、乡镇进行重点抽查。

严肃问责。对在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期间不如实上报、不及时整改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追究责任。凡被发现、查实存在“小金库”问题的,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予以停职,再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