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副科级公务员、政协马关县第九届委员会原常务委员徐燕恶意诬告他人被给予行政撤职处分,撤销其副科级公务员职务,降为科员;麻栗坡县为14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这是文山州严查诬告陷害等行为,为“好同志”澄清事实的两个实例。
“既要‘打虎拍蝇’,也要对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用明规矩消除‘潜规则’,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近年来,文山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注重强化“四种形态”的实践,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和情节轻微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纠正,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工作要求,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对于那些有违纪的信访举报,甚至于诬告陷害,坚持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和区别对待的政策,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通过在其单位召开班子会、全体干部会等形式进行当面反馈,消除负面舆论影响;对社会影响较大的,在保护干部的前提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澄清,同时注重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和审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为853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事实,对诬告陷害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
“严查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和激励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党员干部,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是非,消除负面影响,解除后顾之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约束没有例外,任何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挑战法纪底线的行为,都必将受到严惩。“州纪委领导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