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1至9月谈话函询65件

发布时间:2016-10-12 07:42:39   来源:曲靖市纪委

会泽县纪委把谈话函询作为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方式,严把“范围、程序、审核、落实”四关,1至9月谈话函询65件,真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严把范围关,明确适用原则。严格把握对党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函询的“三个适用范围”,即:在遵守党纪、政纪和作风建设规定方面的一般性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反映笼统、不具体的问题。明确由县纪委或受委托的下级纪检监察组织通过谈话函询抓早抓小、防范于未然。

严把程序关,明确操作流程。统一规范谈话记录和函询文本格式,对谈话函询的审批备案、组织实施、审核归档按照事前审批、事中记录、事后建档的工作流程进行,严格把好程序关。谈话函询对象须对谈话内容或个人情况说明的真实性以及没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作出承诺。谈话函询对象属下级管理的,经县纪委分管副书记批示后转下级纪检监察组织负责承办并上报办理结果。

严把审核关,明确分类处理。严格审核谈话函询对象的谈话内容或个人情况说明及证据材料,对使用谈话函询处置的问题线索视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有必要进一步核实或发现违纪问题需追究纪律责任的,按程序报批后进行初核或转立案调查;对违纪问题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进行问责或适当处理;对反映问题失实的,作信访了结处理。

严把落实关,明确结果运用。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提醒谈话函询对象正确对待群众举报,注意听取群众意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对谈话函询对象及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限定时间整改到位。谈话函询对象必须在本单位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就谈话函询问题和本人情况说明进行通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今年1至9月,会泽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开展谈话函询65件(次),其中科级18件(次),科级以下47件(次)。经谈话函询后转党政纪立案2件(次),进行问责或适当处理18件(次),信访了结处理45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