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紧扣“一责五书三考五方式” 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6-10-11 09:18:37   来源:红河州纪委

泸西县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龙头”作用,紧扣“一责五书三考五方式”,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不断加大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

紧扣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出台《中共泸西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明确“两个责任”落实的线路图、时间表和责任人,使责任更加清晰、任务更加具体,要求党政领导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一岗双责”,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紧扣五类责任书分解。分类制定并签订乡镇、党群、政府、政法部门及县级领导五类责任书,以“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方式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到73个县属部门、8个乡镇、18名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更加清晰,任务更加具体。

紧扣“三分”责任考评工作法。出台《泸西县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方案》,成立6个检查考评小组,对责任单位进行分季度检查考评、分类实行督促整改、分档设定考评标准的“三分”考评工作方式,促使各单位把工作做在平时、落实在平时、整改在平时,提高了考评实效。

紧扣五种责任追究方式。采取督查和考评通报、结果公示、表彰奖励、诫勉谈话、立项整改等五种方式,强化责任追究和结果运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进行表彰,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末位的部门进行诫勉谈话;2016年以来,对1起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责任倒查,记过处分1人;表彰奖励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24个,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不合格单位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