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曲靖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刻把握“四种形态”科学内涵,进一步聚焦纪律审查,在落实“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把“四种形态”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1至9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谈话函询517人次。
“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具体化,要妥善处理各种形态对应问题,达到既严明纪律、又关心爱护的目的”,曲靖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道。由市纪委常委带队,综合运用日常检查、定期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指导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抓好“四种形态”的贯彻落实,并建立常态化的工作督导制度,定期对实践运用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研判。
为把握“四种形态”的精准运用,曲靖市近期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层层落实从严管党治党的各项要求,辖区内各县市区也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在惩治腐败中抓早抓小的意见》《问题线索管理办法》等制度。
在咬耳扯袖的同时,曲靖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把纪律审查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既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又重点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行为。截止目前,会泽县纪委监察局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18件25人,给予党纪处分24人、政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1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麒麟区纪委监察局共受理信访举报117件,初步核实线索11件,立案11件12人,涉及乡科级2人,一般干部2人,其他人员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陆良县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227件(次),立案查处违纪案件2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