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纪委统一部署,德宏州纪委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认真开展“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从今年9月中旬至10月底,在全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向“小金库”说“不”。
州纪委有关部门通过调研和分析了解,“小金库”的资金来源五花八门,主要有两种途径:要么中饱私囊截留公共资金窃取国有资产,要么权力寻租不当牟利集体分赃。所以,滥设“小金库”,本质上就是公共利益的部门化和公共权力的私利化。私设“小金库”为何屡禁不止、久治不绝?一方面是集体违纪的无意识,反正都是领导班子集体决定,无需个人担责;另一方面,“小金库”有极深的隐蔽性、诱惑性,不容易被查到。
为此,州纪委在部门(单位)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会同财政、审计、民政等责任部门组成检查组,按照“问题部门提、带着问题去、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要求,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集中整治,下猛药治理“小金库”。对主动查找、如实上报、及时整改的,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对不如实上报、不及时整改的,按《问责条例》追究责任;对发现、查实存在“小金库”的,直接责任人一律先予以停职,再给予党政纪处分;严格“一案两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去年,德宏州纪委曾查处了瑞丽市工商局变相私设335万余元“小金库”的问题,相关责任人被追责。 (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