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廉政提醒谈话1114人次

发布时间:2016-10-09 08:01:19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以来,昌宁县纪检监察机关持续聚焦主责主业,紧扣中心任务,运用“六个常抓”从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常抓廉政教育筑防线。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学习教育,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好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四种意识。在县电视台开办专栏,定期播放党章党规,并组织访谈3期。组织开展“清廉之风润茶乡”党章党规知识竞赛,组织11625名党员干部参加党章党规知识网络测试。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10725条。组织721名党员干部到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116名党员干部到县法院接受庭审教育,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纪律。在全县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中征集昌宁县流传下来的好家规、好家训及党员干部所思所悟的廉洁齐家箴言643条,编印成册供党员干部学习借鉴。

常抓制度落实严管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各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完善权力运行制度体系,严格执行从严从实管理干部、五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廉政风险防控、村财(组财)乡(镇)管、婚丧喜庆事宜操办等制度。通过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公职人员大操大办现象有所遏制。建立健全《昌宁县廉政审查办法(试行)》,对拟评先评优的356个集体、拟提拔任用及评先评优的2262名个人进行廉政审查。组织90名拟提拔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考试。狠抓请示报告制度执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98人次,领导干部外出报备516人次。

常抓监督检查促落实。加强对党的纪律和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同时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严查“四风”,有效纠正执行不力、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干部纪律作风为切入点,组建专门的督查巡察机构,制定专项巡察办法,组建4个扶贫攻坚工作专项巡察组深入全县13个乡镇和扶贫办开展专项巡察。每月确定一个主题,扎实开展“五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稳增长政策措施以及换届工作纪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18次,确保政令畅通。

常抓纪律审查严惩处。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强化信访举报工作,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之间问题线索协调会商机制和移送机制,完善快查快移、抓早抓小和整体联动机制,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对纪律审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截止目前,受理信访举报7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54件次。

常抓“四种形态”重运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工作遵循,持续深化“三转”,运用到日常教育监督、信访处置、纪律审查及案件管理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大提醒谈话、函询谈话、诫勉谈话的力度,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及纪工委书记组织廉政提醒谈话1114人次、约谈182人次,诫勉谈话11人次。并坚持每季度开展问题线索集中排查。今年以来处置问题线索254件次,其中:谈话函询152件次,组织处理164人,立案41件次,给予纪律处分32人(其中轻处分21人,重处分11人),无移送司法案件。

常抓素质管理强队伍。按照“严、深、细、实”的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严格教育监督管理。建立机关廉政书屋,坚持例会学习、每周读一书、学一文活动。开设“机关讲坛”,轮流谈学习体会,集中交流研讨。实行月报告工作制度,对工作情况一月一点评,一月一通报,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请示报告、定期报告工作、述责述廉、提醒谈话、人文关怀等制度,切实加强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部管理。推行全员办案,着力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举办培训班2期204人次,选送3名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培训,选派1名干部到省纪委顶岗。(陶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