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1-8月谈话函询38人次

发布时间:2016-10-08 16:47:49   来源:迪庆州纪委

“针对你在迪庆州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中,有众多违纪行为的举报,我们向你下达了函询通知书,今天就反映你违反廉洁自律问题进行函询。”简短的开场白拉开了函询组对时任迪庆州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谈话函询。

迪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落实和运用,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克服传统线索处置思维定势,创新执纪方式,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到执纪审查、审理等环节工作,都始终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今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谈话函询38人次,占处置问题线索的56%,对反映失实的59名党员干部的问题予以澄清,作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28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8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科学方法和具体路径。”迪庆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如是说。

注重制度约束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确保纪律审查工作持续有效推进,迪庆州先后出台《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办法》《迪庆州纪委监察局机关实行纪检监察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总承包办法(试行)》《迪庆州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试行)》《中共迪庆州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州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处置流程的通知》等规定,为迪庆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提供了制度保障。

注重谈话提醒

“我们从帮助干部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注重以诚相见,通过廉政谈话、主体责任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使存在的问题和可能出现不良倾向的党员干部能及时认识、纠正错误,避免严重后果发生。”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道。通过采取谈话提醒后,在监督执纪上,有效防止了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好同志”下滑为“阶下囚”,把谈话提醒的作用发挥好,就一定能在层层设防、级级阻挡中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今年以来,全州对95名州管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州纪委常委班子约谈党政“一把手”156人次,全州开展主体责任提醒谈话1300余人,开展换届纪律谈心谈话963人次。

注重严肃查纠

“2015年10月10日,迪庆州纪委对李向勇严重违纪问题予以立案,经纪律审查,于2015年12月18日,对其违纪问题作出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将涉嫌违法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李向勇的处理,表明了组织“拔烂树”的决心。

今年以来,迪庆州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及时处置信访举报线索,做到快处快结。在问题线索上,既注重畅通信访渠道,又注重主动出击,利用专项巡察发现问题。全州共收到信访举报100件(次),立案15件,处分违纪人员15人。全面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排查和整改,加强谈话点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各县市谈话点建设。进一步加大作风建设问责力度,启动党政问责7件21人。加强基层腐败问题线索排查,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问题5人。(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