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1至8月开展谈话函询14人

发布时间:2016-09-30 08:05:59   来源:楚雄州纪委

“尽管举报所反映的问题失实,但通过这次谈话函询,我真切感受到了什么叫严管厚爱,感谢县纪委为我在干部职工大会上澄清事实,让我放下了思想包袱。”南华县一部门副职在接受谈话函询后深有感触地说。

今年以来,南华县把谈话函询作为深入践行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1至8月,全县共对涉及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开展谈话函询14人次。

该县严格规范谈话函询类线索处置范围,规定谈话函询只适用于针对反映党员领导干部性质不严重、情节轻微的一般性问题,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或笼统、不具体的问题等三类问题的线索处置。谈话函询采取发函由被反映人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分管领导直接或委托有关室领导与被反映人谈话,所在乡镇或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与被反映人谈话等方式进行。

在加大谈话函询的同时,还加大谈话函询结果在纪律审查中的运用,如发现谈话函询对象在谈话函询中未如实说明情况或者故意隐瞒问题的,一律从重处理;如主动说明组织未掌握的问题,在处理上可从轻考虑。今年以来,2名领导干部因在谈话函询中未如实交代问题后经组织查实被从重处理,切实提高了谈话函询的严肃性。(彭菊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