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挺纪在前,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72起,处理345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60人,问责189人。
突出问题导向,扎紧织密作风纪律的制度笼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要求,德宏州先后制定了《德宏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德宏州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办法》《德宏州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德宏州深入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30多项制度,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进调查研究、改进文风会风、规范公务活动、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八项规定的标准与要求,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过程中的具体事项规范化、体系化。全州各级各部门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和完善了相关配套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紧盯问题治理,狠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从清退会员卡到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从清理超标办公用房到推进公车标识化管理,从整治基层统计数据虚报到整治“裸官”、“吃空饷”、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专项行动,从“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到治理庸懒散慢、不作为乱作为,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突出问题抓治理,狠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滥发钱物、用车攀比、跑官拉票、奢侈浪费、打牌赌博、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德宏州18914名党员、干部及521名非党领导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公开承诺;清理规范办公用房161个单位,整改面积1.1万平方米;清理出“吃空饷”11人,全部清退;554个单位、6950名科级以上干部、693名基层站所负责人作出不发送和接受“红包”承诺;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4起、违规插手土地征用10起、违规使用扶贫救灾资金4起、违规使用社保资金1起,查处领导干部收受“红包”11起,查处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2起,查处私设小金库3起;对25名县处级领导进行“为官不为”重点提醒谈话,促使在其位谋其政、有为者有位。
抓住时间节点,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从元旦、春节到“五一”、端午再到中秋、国庆,从“两会”到“泼水节”、“目瑙纵歌节”再到“中缅胞波节”、“葫芦丝文化节”,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抓住关键时间节点,重申纪律要求、划出纪律红线、组织明察暗访、通报违纪典型,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盯,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已成为德宏州一项常规性工作。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德宏州共开展作风纪律监督检查1475次,其中,明察暗访844次,发现并整改问题841个,约谈单位108个、240人;处理干部345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60人,问责189人;集中通报72起286人。(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