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11名领导干部在纪委全会上“考廉”

发布时间:2016-09-28 17:02:14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你是怎么理解‘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请问:述廉述责人员,‘四种形态’是什么?”“你在述廉述责报告上,说自己没有房产,请问你没有向组织隐瞒什么吗?请你如实回答。”

这是在第十二届勐海县纪委二次全会专题述廉述责会上,县纪委纪委委员向述廉述责人员提出的提问和质询。

近日,依据《勐海县科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实施意见》,全县11名乡科级正职领导干部,集中向十二届县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专题会述廉述责。县纪委常委、县纪委委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委组织部有关科室负责人、述职述责人员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本次述廉述责内容侧重于执行“六大纪律”的情况,重在内容而不在形式,就述廉述责的同志来讲,是自觉接受监督,勇于接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机会。就纪检监察机关而言是紧扣“六大纪律”敢于善于运用“四种形态”的有效途径,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把纪律挺在前面,从小处抓起、从日常抓起,使每名党员、每个党组织都在纪律约束之下。同时是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的具体实践,对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