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玉溪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发挥纪律审查治本功能,切实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
发挥纪律审查警示教育功能。坚持把纪律审查的过程作为教育违纪党员干部的过程。在纪律审查过程中,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耐心与违纪党员干部谈话,向其宣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及造成的危害,帮助违纪党员干部客观分析从思想蜕变走向腐化堕落的思想根源,充分认识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积极引导他们自觉加以改正,从而达到以案促教的目的。同时,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查办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通报,使反腐倡廉教育更有针对性和成效性,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发挥纪律审查完善制度功能。坚持把纪律审查作为发现问题、揭露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建立案件审查报告、案例剖析报告、整改建议报告等“一案多报告”制度,深入研究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探索加强防范的途径和办法,预防类似问题的发生。在案件审查结后,针对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建议,并要求发案单位及其相关部门召开案件总结会,帮助发案单位分析案发原因,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发案单位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把纪律审查向“回头看”延伸,对查办的案件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发现某一领域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组织开展“回头看”,做到查处一起案件,解决一类问题。
发挥纪律审查促“两个责任”落实功能。实行“一案多查制”,促“两个责任”落实,对基层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辖区群众“四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既追究具体责任的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党委主体责任,也追究纪委监督责任。
发挥纪律审查惩处与保护功能。在纪律审查中,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正确处理好惩处与保护的关系,做到着眼于挽救干部、爱护干部,区别不同性质的问题,准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该严惩的一定不手软,在查处腐败分子的同时,大力支持和保护干事敬业、敢于担当的干部。
发挥促进纪律审查队伍建设功能。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正确认识惩治与预防的辩证关系,查清问题、惩治腐败是成绩,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纪律审查治本目标也是更大的成绩,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审查能力、纪律审查治本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