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紧盯“四风”问题 真抓严管防反弹

发布时间:2016-09-27 17:13:31   来源:红河州纪委

“不准在工作日午餐饮酒,一律不准酗酒;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红河州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以整顿作风纪律为突破口,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抓手,紧紧盯住“四风”问题的新形态、新动向,持续发力、一寸不让,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不正之风得到有效整治。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出台了全州实施办法和《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同时,抓住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纪律教育,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在作风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督促整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州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0件,处理21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21人,其中县处级14人。

集中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在纪检监察机关网站开设“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投诉专区,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深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州共问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各级党政干部61人,其中县处级18人。

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制定出台《关于整合监督力量开展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整合州、县乡三级监督力量,设立了专项巡察工作组,实施划片区联合开展巡察工作,重点对农村低保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巡察。全州共查处违规违纪问题141件,处理110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8人、组织处理82人。

扎实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全州共查处违反“六个严禁”规定的问题121个,给予党政纪处分139人。此外,深入开展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维护群众利益“五级联动”工作,州县乡三级设置143个“群众诉求中心”,村组两级设置6022个群众诉求“说事室”,州、县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547个群众诉求“接待室”,共受理群众诉求63702件(次),办结63664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