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五年内处分1044人 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579.1万元

发布时间:2016-09-27 17:13:58   来源:普洱市纪委

普洱市纪检监察机关用好这一“利器”,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贪肃腐,以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治病树、拔烂树,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抓早抓小、违纪必究,以最坚决态度减少腐败存量,最果断措施遏制腐败增量,初步形成不敢腐的氛围,全力推进纪律审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

组建纪律审查人才专家库。普洱市从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人大、政协、财政、税务、银监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建立了由211人组成的纪律审查人才专家库,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线索处置要求,全面清理排查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对违纪问题发现一个查处一个。

出台实践“四种形态”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重构普洱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普洱市委印发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对事件每种形态提出了具体的举措。

加强纪法衔接。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纪法衔接工作专题会议,针对纪法衔接中存在的信息获取机制不完善、移送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执纪、执法衔接、联动机制,破解纪法衔接中存在的难题。

五年来,普洱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411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856件,立案926件101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44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579.1万元。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对140人进行谈话函询,作出党纪轻处分354人,组织处理16人,党纪重处分50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7人。严肃查处了市水务局原局长马相明、原党组书记钟萍,西盟县政协原主席叶林等严重违纪案件。(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