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丽江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查办有影响的案件方面取得新突破。
健全完善机制,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公检法司、组织人事和审计的协作配合,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把握力度和节奏,突出“三类重点人”,牢牢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紧紧盯住工程建设、土地征用、民生资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严肃查处了丽江市安监局原局长沙阿立、丽江市一卡通旅游结算有限公司腐败窝案、永胜县顺荣医院涉嫌新农合基金诈骗案等有影响的案件。
2011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2124件,立案495件51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15人,其中县处级27人,科级138人,移送司法机关30人。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查处农村基层党员257人;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3件4人。对1554名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为1665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
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认真落实“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线索管理制度,问题线索处置实现动态“清零”。认真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强化案件审理,对2012年以来的357件案件办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5个县区办案场所建设改造完成;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把办案质量关,办铁案,办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案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卢朝忠)